解读《东莞市轨道交通TOD地区土地与空间复合利用管理规定》——我院在“大湾区时代下TOD与城市发展论坛”作主题报告
2020年8月28日,在《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获国家发改委批复之际,东莞市轨道交通局联合东莞市万科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大湾区时代下TOD与城市发展论坛”。受主办方邀请,我院城市规划与策划室副总工方舟在论坛作《东莞市轨道交通TOD地区土地与空间复合利用管理规定》主题报告,探讨大湾区时代下东莞TOD投资机遇及TOD与城市发展的重要价值。
今年6月,东莞市政府印发了《东莞市轨道交通TOD地区土地与空间复合利用管理规定》,该项规定标志着全国第一个法定化的TOD技术规定出台。论坛上,我院方舟分享了该规定出台的背景、原则及核心内容。目前大湾区实际已形成“国铁+城市轨道”的轨道交通网络,以轨道为依托开展城市建设,是未来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发展的一个主要方向,轨道枢纽地区的开发建设程度,是这座城市在大湾区发展中参与度的主要表象之一。如何做好TOD地区的开发管控,首先,从技术标准规范层面,就必须有更符合TOD地区特点的规划控制指标。由东莞市轨道交通局委托,我院负责编制的《东莞市轨道交通TOD地区土地与空间复合利用管理规定》便这样应运而生。
本次论坛重点探讨了粤港澳大湾区从公路时代迈入轨道时代TOD的建设管理模式及发展方向,以及如何充分利用轨道交通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的整体协调发展等热点问题,对湾区城市的协同发展带来启发。